『读药』是界面文化每周推送的固定栏目,专为读者定制解决人生疑难杂症的文化药方。每周,我们会选取读者提供的“病情”,针对一种“病症”推荐适用的书籍、影视、音乐、文艺活动等,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美好。想寻医问药吗?欢迎进入“读药信箱”给我们写信,聊聊你的疑难杂症。
本期读药,我们想与大家聊聊如何度过学习初期的慢速阶段。不久前,一位读者来信倾诉了ta在陌生领域,作为一个初学者面临的困境:
@sunny:
小编你好,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本来入学时我学的是理科,但后来因为实在不喜欢学的专业,就在前不久下决心转专业去念社会学了。想努力向着喜欢的领域发展,但真的开始学习时才发现,之前很多自认为很懂的知识和看的书都没什么用,需要补的课太多了,本来就比其他人学得晚,现在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上,很焦虑,求开解。
我们都希望在喜欢的领域发挥优势,但很多时候,喜欢的并不一定是擅长的。在专业领域内,后来者居上的情形并不多见,而少数成功的人往往在事后被归结为“有天赋”,这一点,在文学、艺术等需要独创性的领域尤其明显。然而,这种判断忽视了一个事实:每位被后人奉为“天才”的大师曾经也都是青涩的新手,只是进步的方式不同,速度也有快有慢罢了。
学得慢、走的弯路多,就一定不能更早地接近成功吗?美国著名作家、后现代主义文学代表人托马斯·品钦就是一个很好的反例。从20世纪60年代起,品钦用十年时间先后发表了长篇小说《V.》《拍卖第四十九批》以及受多方争议的代表作《万有引力之虹》,并获得了包括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内的多项文学大奖。然而,获奖后的十年,品钦都没有新的作品出版,直到1985年,他出人意料地将20多岁时写下的5个风格迥异的短篇小说积攒成集,包括《小雨》《低地》《熵》《玫瑰之下》和《秘密融合》,并特意加入了一篇自序为早期作品的不完美“揭短”。这本小说集被他取名为《慢慢学》,既是自嘲,也是在成熟后对年轻时的自己的一种宽解。
此后,人们的确发现品钦有了新的变化。他不再是那个脱离公众的“文坛隐士”了,他开始接受采访,对外界作出回应,也不拒绝成为动画《辛普森一家》中的一角。
如今回顾《慢慢学》,读者终于能惊喜地从作品中找到品钦成长轨迹的线索。在自序中,品钦真诚又直率的指出了每篇作品中的瑕疵,甚至多次不客气地称自己创作的方式“很傻很天真”。但无疑,这些在创作初期犯的“蠢事”,最终成为了品钦形成个人风格的基础。经出版社授权,我们在此呈现《慢慢学》自序中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希望借由品钦的经验,更多新手们可以在各自的领域内继续摸索,大胆尝试。
文 | 托马斯·品钦
在我记忆中,这些故事写于1958到1964年之间。其中四篇是我在大学里写的—第五篇《秘密融合》(1964)才算像出自一个出师的学徒之手,而不是练笔之作。你可能已经知道,重读自己二十年前写的任何东西,都会对自尊心造成巨大打击,甚至包括那些付讫的支票。重读这些故事时,我第一反应是“噢,天哪”,同时还感受到了身体不适。我的第二个想法是彻底重写。这两种冲动还是被中年人的沉静压制了下来,我现在假装已经达到了一种清醒的境界,明白自己当时是怎样的一个年轻作者。我的意思是,我不能完全把这家伙从我生命里抹掉。另一方面,假如通过某种尚未发明的技术,我能和他在今日邂逅,我会乐意借钱给他吗?或者为了这次相逢,甚至愿意去街上喝杯啤酒,聊聊过去的事情?
我应该警告那些哪怕最善意的读者,这里有一些非常令人腻烦的段落,也充满了年少无知犯的错。同时,我最希望的是,尽管它们不时有点装腔作势,傻里傻气,设计不周,但让故事留着这些破绽是有用的,它们能说明那些刚入门的小说家会犯哪些典型的错误,提醒年轻作家最好避免某些做法。
《小雨》是我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小说。一个朋友在陆军服役两年,其间我正好在海军服役,是他提供了故事细节。飓风确实发生过,我朋友所在的陆军通信小分队承担了故事中所描述的任务。我对自己写作最不满意的东西,大部分都以萌芽和更为高级的形式体现在这里了。我当时没能认识到,首先,主人公的问题真实而有趣,本身就足以发展成一个故事。显然,那时我觉得必须额外加一层雨的意象,必须要用《荒原》和《永别了,武器》的典故。我那时写作的座右铭是“要有文学范儿”,这点子很糟糕,完全是我自己捣腾出来的,而且就照这么做了。
我们当时处于一个转折关口,那是一个向“后垮掉派”过渡的奇特文化时代,我们在信仰上四分五裂。就像波普和摇滚完全不同于摇摆乐和战后流行乐那样,这种新的写作方式和我们当时在大学读到的那些更为正统的现代主义传统相去甚远。不幸的是,我们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我们是旁观者:游行队伍已经走了过去,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二手的,消费的是那个时代的媒体提供给我们的东西。这并未妨碍我们采取“垮掉派”的姿态,运用他们的道具,并最终作为“后垮掉派”更好地去理解怎样以一种正常而合适的方式,确认我们所希望相信的美国价值观。当十年后嬉皮士开始复兴时,我们一度感到了某种怀旧和肯定。“垮掉派”的预言家被重新抬了出来,人们开始在电吉他上弹奏中音萨克斯的爵士重复段,东方的智慧又开始成为时尚。一切都没变,只是今非昔比。
然而,就消极的一面而言,这两种运动都过分强调了青春,这包括过度追求新花样。当然,那时的我虚度了青春,但重拾这个关于懵懂青春的视角,是因为除了那些对性和死亡的不成熟态度,我们还可以发现,某些幼稚的价值观会轻而易举地潜入故事里并毁掉一个原本值得同情的故事人物。《低地》中的丹尼斯· 弗兰吉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例子。某种意义上,它更像是人物速写,而不是故事。
尽管我现在觉得《低地》写得不对胃口,但这和我看《熵》时的悲凉心情完全无法相提并论。这个故事犯了一个程序上的典型错误,初学写作的人常被警告不要做这种傻事。主题先行,或用象征及其他抽象的全局之物先行,然后试图让人物和事件都与之保持一致,这套做法根本不对。相比之下,《低地》里的人物虽然在其他方面有问题,但至少是我的出发点所在,至于理论,那是后来才有的,为的是让这部作品显得有书卷气。否则,它可能就不过是关于一帮讨厌的家伙如何在解决人生麻烦时遇到挫折,可谁又需要看这种玩意呢?所以,我硬加了一些关于神话和几何学的大词。
所有人都被告知,写稿子要写他们熟知的东西。而很多人的问题在于,我们年轻时认为自己了解一切—或者说得更明白点,我们通常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有多大、多深。无知并不是人类脑图中的空白,它有轮廓线和连贯性,而且据我所知,还有自己的行动法则。所以,从“写自己熟知的领域”我们也许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要了解自己的无知,了解其中有哪些因素可能糟蹋一个好故事。歌剧剧本、电影和电视剧可以犯各种细节错误。在电视机面前待久了,作家就以为写小说时同样也能如此。可这么想是错的。编造一些我不知道或懒得去了解的细节,这并非绝对的错误,我自己现在也还会这么干,但是虚假的信息通常要被用在一些关键之处,这样它们才会失去故事语境之外所具有的细微诱惑。以《熵》为例,我试图在卡里斯托这个人物身上塑造出一种厌世的中欧人的感觉,并用到了“grippe espagnole”这个短语。我在一张斯特拉文斯基《士兵的故事》的唱片封套说明上看见了这个词。我当时一定以为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某种精神疾患。后来我发现,它就是字面意义所指的“西班牙流感”,我顺手牵羊的典故其实指的是战争之后世界范围内的流行性感冒。
这里的教训很明显,但时常被大家忽视,那就是要核实信息,尤其是那些随意获取的信息,譬如道听途说来的,或从唱片封底看到的。毕竟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至少原则上说,每个人只需要在电脑上敲几下键盘,就能分享无限庞大的信息。再也没有任何借口去犯那些愚蠢的小错误。我希望这也会让人们更谨慎,不要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用数据。
文学上的偷窃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就如刑法条例规定的,存在不同等级,其程度从剽窃到单纯效仿,各有不同,但所有这类行为都是违规的。另一方面,假如你并不相信原创性,认为所有作家都有向别人“借用”,那么还存在是否标明出处的问题。直到写《玫瑰之下》(1959)时,我才承认(哪怕间接地)故事的主要“信息源”是以卡尔·贝德克尔命名的导游手册,里面介绍了1899年的埃及。
我现在已经搞不懂为什么当时要这样移花接木。将个人经历转放到别的环境中,这种做法至少可以追溯到《小雨》。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当时对那些“太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很不欣赏。不知从何时起,我就有了一个认识,那就是个人生活与虚构作品毫无干系,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实际上并非如此。而且,我周围有很多反面的证据,不过我却故意视而不见。彼时和现在能打动我、令我愉悦的小说,无论是否出版过,都恰恰是那种从现实生活的共有层面、从深处去发掘和撷取(这并不容易)的东西,是小说家使之熠熠生辉、真实无比。我当时根本不理解这一点,哪怕只是简单的理解,对此我觉得很羞愧。也许,这让我付出了不菲的代价。无论如何,我这个傻小子当时只是更喜欢那些花哨的脚法。
也许这其中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幽闭恐惧症。当时不止我一个作家觉得需要伸展手脚,需要走出来。这也许归因于我们当时在学院里感受到的闭塞感,它使得美国式传奇历险变得分外诱人,而在我们看来,“垮掉派”作家过的正是这种生活。各种领域和时代的学徒们都急不可耐地想出去闯荡一番。
写《秘密融合》时,我就开始进入了这一阶段。我已经发表了一部小说,觉得自己有了一技之长,但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应该闭上嘴,去倾听周围的美国声音,甚至应将目光从那些纸质的素材中挪开,去注视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美国现实。我最终出发上路了,去拜访凯鲁亚克写到的地方。那些小镇、灰狗大巴车的声音和廉价旅店就进入到这个故事中,我对此还是挺满意的。
我并不是说它很完美,明白吗,根本不是这样。比如说,孩子在有些地方显得不够聪明,和1980年代的孩子完全没法比。我也能轻易看出这个故事中对超现实主义的运用很笨拙。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想象这里面有些东西是我写出来的。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肯定有某些精灵溜了进来,然后对它动了手脚。但是,从我起伏的学习曲线上可以清楚看到,我很难指望自己在这个积极或专业的方向上持续太久。我接下来写了《拍卖第49批》,它在上市时被标成了“小说”,我在这本书中似乎忘记了大部分我认为自己当时已学到的经验。
更可能的解释是,我对最后这个故事的感情,大部分源于我对这一生活阶段的简单怀旧,怀念这个似乎正在崭露头角的作家,他有自己的坏习惯和傻理论,有时会在沉默中酝酿,并从中发现一些关于写作的启迪。毕竟,年轻人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改变,不是定型人物的静态照,而是电影,是流动中的灵魂。也许,对于过去的这一点点眷恋,不过就像是弗兰克·扎帕说的那样,只是一帮老家伙闲坐在那儿玩摇滚。但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摇滚永远不死,而教育也如亨利·亚当斯常说的那样,永远都在继续。
(本文书摘部分节选自《慢慢学》一书,较原文有删节,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