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随着一则名为《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文消息被传到网络上,事件不断发酵。12月3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2014年12月31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2·13"案件中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随后,来自全国各地的13名律师发表联名信,认为检察院对涉案警察行为的定性过轻,有明抓暗保之嫌,该事件的性质属于故意伤害致死,而非滥用职权。该事件究竟应如何定性?律师联名信的行为又会对案件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请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谈谈自己的看法。
滥用职权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河南法制报新媒体中心丨出品
尚 迪丨记者
黄 慧丨编辑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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