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2025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非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通知
青山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政策有新变化,在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3日—2025年2月28日)结束后,居民依然能够办理新参、续保等业务,但会设置待遇等待期,具体内容如下:
1. 待遇等待期规定:自2025年开始,除新生儿和其他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2. 等待期修复办法: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3. 缴费标准与费用支付:缴费金额参照当年包头市的个人缴费标准。断保期间以及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4. 缴费流程:在非集中征缴期内,税务自主缴费通道已关闭。办理新参和续保的居民,需要前往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医保服务站(点)或青山区医保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参保核定,核定完成后方可缴费。
5. 特别提醒:缴费一旦完成,不可退费。若不缴费导致断保,次年待遇等待期将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