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代表发声:
行业禁入人员信息应同步征信系统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责任。那么,学校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刘希娅长期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问题,连续多年提出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或建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相关司法部门的回应。
在她看来,首先学校应将预防性侵教育纳入常规课程体系,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场景模拟等形式,理论结合实际,向学生普及性侵的定义、识别方法及防范技巧,让孩子们真正明白什么是性侵,遇到危险该怎么办。
其次,学校还要严格落实教职工入职审查,在走廊、活动室等公共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最后,学校要和家长多沟通,通过“家长课堂”普及如何与孩子沟通性侵防范技巧,共同守护孩子的安全。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在防性侵这件事上,家庭的作用不可忽视。”刘希娅认为,家长也要重视性教育,不能回避这个话题。要让孩子知道,身体的哪些部位是隐私,不能让别人随便碰。其次,要多观察孩子的行为和情绪,如果发现孩子突然变得沉默、害怕,或者身上有不明伤痕,一定要及时沟通,了解情况。
刘希娅还表示,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轻易相信陌生人,要明确告诉孩子:“即使对方是老师、亲戚,让你不舒服的触碰必须反抗,回家告诉父母不会挨骂”,在外务工的父母每周也要至少与孩子视频通话2次,关心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绪等情况。最后,如果孩子真的不幸遭遇了性侵,家长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同时给孩子足够的心理支持,让孩子感受到温暖和保护。
“学校做好专业的防范教学,家长放下顾虑主动与孩子谈,同时社会资源也全面支撑,才能真正筑牢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防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陈玮也认为,有必要将性教育作为独立课程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以全面提升学生的性健康素养。
“性教育是儿童青少年心理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包含了人格特征的塑造、生命教育等,但目前学校的相关教育只有融合课程,没有独立课程。融合课程往往讲不清楚什么叫性,很多老百姓也对性有狭窄的理解。把性教育作为独立课程,并在校园里进一步推广,有助于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更好成长。”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处理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是否应该加大对犯罪者的惩处力度?
刘希娅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处理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比如行业禁入的人员信息建议可以同步至人社部门征信系统,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以此对违法者个人信用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犯罪者的量刑标准,建议减少年龄、健康、智力障碍等因素导致的处罚轻缓化,强化法律威慑。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表示,建议将防性侵列入中小学必修课,从重处罚教师性侵未成年人。
方燕认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一些特殊职责人员如监护人、教师等本应保护其安全和健康,却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和信任关系实施性侵犯罪,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对于这类案件,应从重处罚甚至顶格处罚,才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增强法律威慑力,遏制潜在犯罪行为,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方燕还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学校等机构从业人员性侵犯罪记录并清退涉案人员,并在农村等重点地区加强防性侵普法宣传;将性侵害犯罪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能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