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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主看过来!这笔费用减半!
发布时间:2025-03-06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近日,虹口区出台《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征收的实施意见》为餐饮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减负红利。


根据该实施意见,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餐饮主体门店单位可享受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其他时间仍按按量征收”原则正常计征。


据悉,此次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段性减免的适用对象为本区纳统的餐饮主体门店单位。这些单位需能独立核算垃圾产生量,且无以前年度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欠缴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区规章制度的餐饮企业不享受该减半征收政策。


尚未纳统的管理企业也不用担心,只要在202512月31日前完成纳统管理,从纳统后到年底的时间段同样能够享受政策优惠。有关企业纳统的标准和流程,可咨询虹口区统计局普查中心(电话:021-25015211)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段性免收工作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征收对象在签约时无需提交额外申请,即可直接享受优惠。已签约并支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费用,未签约单位则直接按减半征收后的金额进行签约支付。


就在不久前,虹口紧跟上海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 8.0 版行动方案,在为企服务、涉企监管、产业发展、改革创新、基层营商等多个关键领域推出48项改革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