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青春期少年喜欢窈窕淑女无可厚非,正是因为这一份悸动和勇敢,才会出现许多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男生名为刘强,当时刚上高一,从初中开始就是混世魔王,不仅调皮捣蛋,还喜欢欺负女同学,经常用恶俗玩笑调侃女同学,平日里十分不招人待见。这本是梁梅和许柳心中之痛,在刘强看来却是一个笑话,他经常课间取笑许柳,并且对十分不尊重,说一些恶俗的话引人注意。许柳虽然不相信,但却不堪其扰,无奈下选择告诉母亲她的困扰,梁梅万万没想到,刘强还是没有放过许柳,想到女儿已经知道自己的不堪,梁梅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每天都处在崩溃边缘。
湖北,16岁刘强,见女同学许柳母亲梁梅年轻貌美,心生歹意后以许柳安危威胁迫使梁梅就范,梁梅被刘强得手后忍辱负重,刘强却大肆两人之事,面对女儿疑问梁梅悲愤自杀,刘强最终身陷囹圄。
不过,男性在追求心中所爱时,必须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喜欢变成对方的负担,否则留下的不是佳话和传说,而是骚扰和罪恶。
2014年,湖北一名高中男生,见同学母亲漂亮心生歹念,最终为自己招来牢狱之灾,他将喜欢变成恶念,对他人产生巨大负担,从一开始就种下了恶果。
上高中以后,父母对他的管控更松,只希望他不要惹是生非,而在刘强眼中,这意味着自己已经拥有绝对的自由,所以经常逃课上网,在网络世界中接触到大量不良信息,其精神世界已经污秽不堪!
刘强有位女同学名叫许柳,长相清纯、品学兼优,每次开家长会时,都是她母亲梁梅和她一起出席,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她是单亲家庭。
2014年4月,刘强与两个狐朋狗友从网吧出来时,正好遇见梁梅带着许柳逛街,他悄悄跟在身后,看着梁梅的身姿陷入无限幻想。
梁梅怀上许柳时才19岁,虽然当时许柳已经16岁,梁梅也才35岁,身材保持得很好,十分具有女人味,刘强以前总以此取笑许柳,但当天他却觉得梁梅非常吸引他,情不自禁跟在她们身后走了很久,邪恶的种子已经种下。
两个星期后,许柳在学校与同学一起吃饭,刘强则悄悄溜到她家楼下,他不确定梁梅住哪一层,躲在楼下悄悄观察,果然碰到梁梅下楼丢垃圾,他躲在楼道里跟着梁梅上了楼。
走到拐角处,梁梅发现了他,并认出他是许柳的同学,刘强见状赶紧逃跑,但却悄悄记下了楼层和门牌号,此后的每个星期,刘强都会到楼下转悠,看到梁梅母女出门便会尾随,行为愈发出格。
最终他决定主动出击,对梁梅表达爱意,当时正值6月份,学校已经进入最后的复习阶段,许柳每天回家都比以前晚一些,刘强观察许久后,直接蹲守在梁梅门口,假装自己是送水的并敲开了门。
梁梅看到刘强后十分惊讶,更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说自己喜欢她,梁梅被这突如其来之事吓得措手不及,她试图和刘强讲道理,结果刘强见她想要拒绝,直接抓住梁梅的胳膊走进屋子。
随后刘强拿出一把刀威胁梁梅不要轻举妄动,刘强与许柳是同班同学,对她知根知底,他知道许柳就是梁梅最在乎的人,所以将刀架在梁梅脖子上以后,他不用她的性命威胁,而是用许柳的安全威胁。
梁梅闻听此言后不敢反抗,刘强趁机对她伸出魔爪,事后梁梅犹豫好久,但她觉得报警对女儿名声有影响,本来一个独身女子带孩子,就听到很多流言蜚语,如果这件事闹大,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她选择隐瞒此事。
但梁梅万万没想到,她的隐忍并没有换来刘强的改过自新,对方见状反倒更加有恃无恐,经常威胁梁梅就范,将自己的兽性全部发泄在梁梅身上,期间还用言语羞辱她们母女。
梁梅委曲求全,无非是想刘强不要伤害女儿,但刘强年龄虽小,心肠却十分歹毒,完全掌控梁梅之后,他开始挑衅许柳,甚至故意在她面前诋毁梁梅。
2014年8月,遭受刘强荼毒2月之久的她,最终选择,并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中说明了自己几个月来,受到的所有威胁和凌辱,所有恨意直指刘强。
警方对证据调查分析后,很快确认了刘强罪行,并很快对其实施逮捕,检方于不久后提起公诉。
很显然,刘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36条,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荼毒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刘强已经构成此罪,并且导致梁梅自杀的严重后果,属于此罪的加重情节,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刘强罪行严重,最高可判处死刑,但由于案发时他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少年恶魔最终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