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
1、遗体火化费(中档火化炉,600元/具);
1.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件(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县殡仪馆火化遗体,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二、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殡葬救助
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
丧事承办人应持村居证明、救助对象身份证(户籍证明)到当地镇街民政办公室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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