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人非法买卖土地罪怎么判
别人要是做违法买卖土地这种事儿,如果真碰上法律红线,那可得严厉制裁。
办案子的时候,司法部门会全面查清楚这块地怎么回事儿、交易过程是啥样的、两边谁想干什么、干了些啥。
如果发现确实有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而且还挺严重的话,那就可能被判定成犯罪行为了。
判刑的时候,法院会看这笔交易到底值多少钱、影响多大、有没有骗人或者威胁之类的事情,还有被告的态度和有没有后悔的意思。
根据这些情况,被告可能得接受刑事惩罚,还可能要把非法赚到的钱交出来、罚点款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债务人资不抵债拍卖的房子还要收取土地出让金吗
恰恰在债务人无法承受其所背负之债务之际,当有必要通过实施房产登记出售(即拍卖)来履行债务,不论如何,此举本身决不会直接引发土地出让金之征收。
须知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主要是由于土地使用权限的转移而产生的,它与房产拍卖清偿债务属于截然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以及操作流程。
更为详细地说,当债务人陷入财务困境,法院将有可能应债权人的请求,对债务人名下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以期通过拍卖所得资金来补偿债务。
在此期间,主要遵循的乃是相关的现行民事执行法规,全心全意维护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土地出让金则仅存在于土地使用权限转让过程中的费用,一般而言,它是由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缴纳的款项。
这种情况往往涉及土地使用权限的获得、转让、更改等多种情况,它和房产拍卖承担偿还原有债务之间并无直接联系。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只要在债务人无法承受负债时受到拍卖的房屋,便无需征收土地出让金。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若被拍卖的房产同时牵涉到土地使用权限的改变或者转让,那就有可能引发出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此时,我们将不得不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及现实状况作出明智的判断,并予以合理处理。
总而言之,债务人无力承受的拍卖房产和征收土地出让金,这两者实际上属于两个相互独立且性质根本不同的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