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23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邹承慧。
决定书显示,爱康科技2019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爱康科技2024年部分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邹承慧作为爱康科技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先后还担任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决策案涉信息披露违法相关事项,隐瞒实际控制关系,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法》的违法情形。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对邹承慧给予警告,处以1,60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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