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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检”行 | 安徽淮南:让历史文化遗产重新焕发时代光彩

   日期:2024-11-26     移动:http://fabua.ksxb.net/mobile/quote/1581.html

2024年11月14日《安徽法治报》3版

学习“检”行 | 安徽淮南:让历史文化遗产重新焕发时代光彩


原标题


让“古城古建筑古墓葬古文物”重放光彩

安徽淮南:检察履职助力

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高度,多次强调要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期间,再次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淮南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作用,通过专项监督、专案办理等方式,积极助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事业,让“古城古建筑古墓葬古文物”重放光彩 。


凝聚保护共识,汇聚保护合力

建立健全法律监督

促进文物保护的协作机制


近期,不少来到寿县隐贤老街的游客都发现,这个原先自然损毁严重,外部环境破败的村落,正在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修缮施工。


据了解,在淮南寿县检察机关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力督促下,隐贤镇人民政府获得了县住建部门申请拨付的80万元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相关部门正按照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行政监管职责责任,推进老街传统村落的维护和修缮、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争取早日让这个淮南市唯一的国家级传统村落重放光彩。该案是淮南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文物保护信息共享,畅通文物保护线索渠道,凝聚社会各界文物保护齐抓共管合力的生动实践,入选了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淮南市位于安徽中部,是楚汉文化积淀地,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经文保单位登记在册的古墓葬文物保护单位就有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


2024年以来,淮南市检察院围绕市委“紧扣文旅融合发展抓改革,打造楚汉文化旅游核心区,逐步推动淮南由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产业强市转变”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武王墩墓发掘保护,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会签《关于建立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古墓葬、古建筑、古文物资源情况,梳理掌握县内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名录,建立数量、级别信息形成台账,结合工作实际找准监督切入点开展多轮巡查,挖掘案件线索,运用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并启动了“古墓葬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寿县检察院结合所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以寿县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全程参与制定《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与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小组,构建了会商协作机制。


依法打击犯罪,强化综合履职

织密保护古墓葬的检察防线


古墓葬属于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研究古代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重要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却有一些犯罪分子利令智昏,实施盗墓犯罪,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今年以来,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带来的“流量爆发”,掀起了楚文化研究热潮。武王墩古墓葬是第一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2020年启动抢救性考古发掘之前,历史上曾多次被盗掘,墓葬埋藏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影响地下文物安全。2015年至2017年间,程某安、张某等盗墓团伙分两次从武王墩古墓中盗掘出70余件文物,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以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涉案被告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结合两个案件的办理情况,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文物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了武王墩墓发掘配套工程建设和涉案文物抢救性保护。


随着武王墩墓考古发掘的不断深入,淮南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加大对涉嫌盗墓的犯罪分子及流失文物的追查力度,依法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人。在政法机关的持续努力下,截至今年7月,共追回涉案文物95件,经鉴定,其中有国家一级文物28件、国家二级文物34件、国家三级文物32件和一般文物1件。


此外,淮南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强化溯源治理,推动完善文物安全严防严打严管严治机制,盗掘寿县湖滨渡口古堆墓案被告人张某某,盗掘寿县堰口古墓葬的被告人董某城、李某福等一大批犯罪分子被提起公诉。


全市检察机关还认真落实最高检“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专门领域加强公益诉讼监督”的要求,启动了古墓葬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摸排辖区内古墓葬,通过无人机航拍定位、实地调查测绘、走访基层组织与周边居民,运用与行政机关座谈商讨、专家咨询等方式,了解行政管理部门日常保养维护、抢救性保护、环境治理等情况。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研判,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截至今年9月,淮南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古墓葬公益诉讼案件7件,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在消防安全、周围环境及历史风貌被破坏、安保设施不完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与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6件、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推进专项行动中,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机制,对于破坏文物行为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及时启动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注重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和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和有效监督,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2024年5月,淮南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刘安墓、廉颇墓存在多处孔洞,将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因汛期将至,案情紧迫,淮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提级办理、立案管辖并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办案干警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勘查、取证,调取文物资料等方式查明,刘安墓、廉颇墓存在的孔洞未经覆盖,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风雪雨水通过孔洞渗入,可能对墓葬本体造成危害。


针对上述情况,淮南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圆桌会议,就案件事实、职责划分及保护管理沟通交流,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2024年9月,淮南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实地检查并组织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督促相关部门继续强化履职保护。“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促进矛盾化解的一剂良药,是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淮南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玉说道。


此前,寿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墓案件中,针对发现的当地古墓葬群保护机制不健全,造成文物资源损失和破坏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相关基层乡镇政府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对辖区1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处文物保护点的监管情况进行摸排,在重点文物遗址安装摄像头,为重点村配文物保护员。谢家集区境内有8处古墓葬,其中4处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让这些不可移动文物 “活下来”“活起来”,谢家集区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对该8处古墓葬保护情况逐一摸排调查,对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督促其加大文物资金投入,严格履行文物监管职责等。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中提到的春申君黄歇墓、李三孤堆墓葬群等文物单位保护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书面回复,实现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强化公益诉讼,守护楚韵遗珠

助力古城古建筑

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忆,是全社会的重要历史宝藏,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要让收藏在馆库里的文物“火”起来,让陈列在淮南大地上的遗产“热”起来,让蕴藏在史书里的人物“活”起来,离不开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的综合保护。


寿县历史文化悠久,是安徽省最早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三个城市之一,其域内的古城墙更是承载着诸多历史信息,是现实与历史的纽带。寿县检察院调查走访发现,老东淝河湿地被人种植了大量农作物,施用的农药和化肥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侵蚀古城墙的根基,还影响游客的观光和旅游。寿县检察院为此专门召开圆桌会议,邀请行政机关就老东淝河湿地被破坏问题进行研讨,厘清部门职责,形成解决方案。住房城建、城市管理、水利部门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外环路的杂草垃圾被清除、河边滩涂地农作物被清理,被侵占的湿地全部恢复原状,并设立警示牌。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解决一些损害古建筑行为,督促相关镇政府以建章立制的形式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监管不力的共性问题,推动恢复古城历史风貌和整体形象,是寿县检察机关采取的有效举措。在寿县古城里,古建筑鳞次栉比、错落分布,千年古刹、古树青石等无不深藏着岁月的痕迹。


“原来在古城内主干道南大街、西大街以及各巷道均存在空中线缆杂乱无序、横跨街道的情况,严重影响古城风貌,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寿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艳介绍,为改善这种情况,寿县检察院与县住建局召开了多家单位参加的线缆整治协商会,并拟定实施方案,通过将主街道和历史街区杆线入地、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将杆线进行捆绑等措施完成了整治工作。该县境内的“刘少海故居”是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寿县检察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刘少海故居”内存在乱钉、乱挂横幅、标语以及私拉电线等现象。


“我们检察机关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法向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恢复建筑原状,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寿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敬业介绍,县文旅局及时协调县住建局、寿春镇、古城办等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恢复了文物原状,同时加大日常巡查保护力度。对“关帝庙建筑群”“东岳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治,也是用相同的方式获得了妥善解决。


为提高群众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意识,增强群众守护国家宝贵遗产的责任感,淮南市检察院还主动联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在每年6月,定期组织开展面向群众的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文物保护的法治环境。


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以检之力推动加强

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红色资源承载了我们党艰辛而辉煌的奋斗历程,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


淮南市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统筹推进加强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运用,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掌握全市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情况,加大对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孙志宝因勇救一名失足掉进山芋窖的儿童壮烈牺牲,被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八公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孙志宝烈士散葬于山王镇林场村一山坡,无任何指示标记,群众瞻仰、悼念烈士很不方便,烈士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该院积极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耐心宣传英烈保护法律政策及重大意义,历时10天完成了立案办理、制发检察建议及烈士墓顺利迁移工作。


此外,淮南市检察机关还成功办理了寿县王永才烈士陵园、潘集区境内的凤台民主抗日纪念园等公益诉讼保护案件,推动属地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开展建筑物修缮整改、环境整治清理、墓葬迁移等工作,让红色革命文物真正“活起来”,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服务党史学习教育、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用实际行动缅怀先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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