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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前能否延期

   日期:2024-12-06     移动:http://fabua.ksxb.net/mobile/quote/3452.html
土地使用权到期前能否延期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前能否延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出让人协商续期。经协商一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交还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签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市、县、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用地单位,一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市土地使用税由受让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让凭证,印花税按使用金额的5‰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以成交价格为准,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缴纳的税费较多,但其中一部分由出让人承担,另一部分由受让人承担。相比之下,转让方应比受让方支付更多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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