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是多少钱交给谁的
在过程中,收取的标准会依据案件的特殊性进行调整。
若案件并不涉及到问题,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
然而,当涉及到财产分割时,财产总价值如未超过20万元,那么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但若超过20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0.5%的比例额外缴纳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需要上缴给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地方法院。
二、怎么算
离婚诉讼的费用如何计算 本院对诉求案件收取的受理费用标准为,每宗交由五十元至三百元不等。
在审理过程中若牵涉到财产分割事宜,则针对财产总价值不超过二十万元者,政府将免收额外费用;若超过此金额范围,超出部分须按额度为千分之零点五的比例缴纳。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年; (五)其他导致的情形。
一方被,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 关于离婚之诉的相关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已有清晰而明确的规定。
需明白,该类所涉及的费用应上缴至法院,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若最终,则由被告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均负有责任,那么费用则将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然而,如果离婚案子在司法审理结束之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却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换言之,如果原告在预审期间即已缴纳诉讼费用,但遇到经济上的困境,可向法院申请暂缓缴纳、减少缴纳或全部豁免。
同样,即使原告在预审期限内未能缴纳诉讼费用,但在法院通过再次通知之后仍然未予理会,或者虽已提出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甚至免交请求,但尚未得到法院批准而拒绝缴纳,此类情况皆按照主动撤回处理。
另外,若是以处理的离婚案件,不存在新的情况与理由,自撤诉之日起满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