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确认犬种。
对照《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禁养品种目录》确定自家宠物犬是否属于禁养犬,如果在《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的禁养犬,养犬人应当在禁养犬目录公布后三十日内合理处置,而《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禁养品种目录》是由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及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27日公布,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的。
第二步:准备材料。
材料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三证一照”,具体包括:
1.犬只照片,要求拍摄犬只正面,可看清眼、鼻、口,照片整体清晰,无水印,犬只要在照片居中位置,大小适宜,背景为浅色、纯净、无杂物;
2.犬只饲养地址(由犬主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产租赁合同);
3.犬只当年度的疫苗接种证明;
4.犬主人身份证,企业、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电子版均可,电子版需拍摄证件信息页,确保内容完整、清晰。
第三步:提出申请。
第四步:证件领取。
成功申领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犬证。居民朋友在办理过程中可自行选择到受理点自取,也可以选择邮寄到指定地点(证件邮寄费用到付)。
第五步:证件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