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3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家住长沙市的低保户刘敬业(化名)被确诊为胃癌,手术和化疗费用预估超过30万元。面对预估的高昂手术费用,他犹豫是否接受治疗……直到女儿告诉他:“爸,您别担心咱们有大病保险制度,是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的。”最终,刘敬业顺利完成手术,个人仅承担几万元。
刘敬业的遭遇,正是大病保险制度在托底。但据了解,这项与基本医保深度绑定的“隐藏待遇”,许多人直到患病才知晓它的存在。什么是大病保险?什么情况可报销?今日,长沙市医保局进行解析。
无需额外缴费可享多重保障
据了解,大病保险是国家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建立的补充保障机制,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均可自动享受(无需额外缴费)。它的核心功能是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防止因病致贫。
该制度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且具有自动参保无需额外缴费,随基本医保自动覆盖;动态起付,参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设定:分段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北京等地对超30万部分报销达90%;智能结算:2023年全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时长从45天缩至实时的“亮点”。
10余年来,大病保险累计惠及全国近亿患者。仅2023年,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就达1156万人,人均减负约8000元,最高报销上百万元。
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就能触发报销
与基本医保不同,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更聚焦于“费用”而非“病种”。基本医保通常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包括特定的疾病和治疗项目,而大病保险则更侧重于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不限定具体病种。只要患者的自付费用达到起付线,无论是治疗癌症、心脏病还是其他疾病,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
据了解,目前全国多个省市,癌症手术、罕见病等疾病治疗,多次住院产生的叠加费用只要达到起付线,就能触发报销。
其中,起付线与累计方式,基本医保按次计算门诊/住院起付线,而大病保险按年度累计自付费用。例如,基本医保的门诊起付线可能是每次就诊的一定金额,而大病保险则是在整个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开始报销。
报销比例与费用分段方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受医院等级限制,大病保险则对高额部分进行报销,采用“分段递增”报销策略。这意味着,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会相应提高,从而更有效地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延伸
误区一:“必须得了癌症才能用”
真相:任何疾病的自付费用累计超标均可触发。大病保险并不局限于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而是以医疗费用为判定标准。只要参保人在一年内累计自付的医保目录内费用超过当地规定的起付线,无论是治疗癌症、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还是其他的高额医疗费用,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
误区二:“需要自己申请才能报销”
真相:2024年全国已实现“自动累计、刷卡直报”。患者在定点医院结算时,系统自动计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无需单独申请。这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就医时只需正常刷卡结算,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条件,并实时结算报销金额,无需患者额外提交申请材料。
误区三:“异地就医不能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