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精神,定于2024年9月下旬将举办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摄影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湘江战役90周年和百色起义、龙州起义9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评选展出一批彰显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广西各族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的优秀艺术作品,生动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全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为团结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展览名称
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七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4年9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
四、展览地点
广西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入选作品数量上限为200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广西摄影家协会
七、作品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用艺术化的语言和创作手法讴歌新时代、讲好广西故事。
(三)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八、展览评选委员会和评选监审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评选监审委员会由摄影领域专家、展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
九、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投稿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往届入展作品不得再参展。在往届展览中曾获优秀作品的作者可继续参展参评。
(三)本届展览采用网络系统开展申报、审核、评选等工作。作者须于征稿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艺术作品展参展系统平台(http://www.gxysdasai.com/)提交作品。账号须实名注册,仅限本人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含合作),最多可有3件作品入展(含合作),不限类别,其中优秀作品最多为1件(含合作),合作作品按第一作者计。
(四)类别设置
参展作品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
1.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文献性。拍摄表现形式多样,鼓励创新。
纪录类作品拍摄地点必须为广西。作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简要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含长期关注单元)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但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4)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5)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6)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7)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
以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可以少量使用他人素材,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使用他人素材需注明,并确保拥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
3.创意和商业类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可以少量使用他人素材,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使用他人素材需注明,并确保拥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
4.短视频类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投送该类作品,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影像、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五)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长期关注作品需按顺序上传。
(六)投稿摄影作品上传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大于2M,图片长边为2000像素。短视频作品上传分辨率为720-1080P,文件大小不大于100M。
(七)每件作品须在作品介绍中完整填写作品信息,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等内容。单幅的图片说明100字以内;组照总图片说明200字以内,长期关注单元总图片说明500字以内,作者须按顺序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八)评选结束后将统一调取作品电子版投稿大文件(摄影作品JPG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MB,短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纪录类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九)作品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选出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向社会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
(二)作品入选后,可用于展览及其画册制作。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入选作品可作为广西摄协入会条件之一。评委会将优选120件作品按中国摄协相关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四)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作品标题、文字进行修改,有权对组照、长期关注的作品进行调整或重组。
(五)本次投稿者不得借他人名义投稿,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摄影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人及电话:莫凡英、徐巧珍,0771-5622667。
附件:广西艺术作品展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
广西摄影家协会
2024年3月28日
广西艺术作品展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摄影)
1.参展作者使用电脑端通过百度搜索,或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登录网址:www.gxysdasai.com 进入广西艺术作品展参赛系统进行实名认证注册。
2.完善“用户资料”,*号为必填项。
3.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主界面,点击“报名参展”,在展览列表中找到“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七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选项,选择“我要投稿”,进入参展作品投稿页面。
4.在作品投稿页面填写投稿信息,“作品类别”“作者属地”“作品名称”“作品作者”“作品介绍”均为必填项。(“作品介绍”根据对话框的内容填写“创作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器材、图片说明”等信息。)
5.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文件”,选中作品图片并点击“开始上传”,进度条右方显示“上传成功”,点击“上传成功返回参展”(如组图提交多张图片需重复以上步骤)。
6.所有图片确定上传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投稿流程。(投稿摄影作品上传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大于2M,图片长边为2000像素。短视频作品上传分辨率为720-1080P,文件大小不大于100M。)
7.作者返回主界面点击“报名参展”,查看作品“编号”和“我的参展作品”,如有即视为投稿成功。
8.如需修改或删除提交作品,可在“已投作品”找到对应作品进行修改或删除。
附件:广西艺术作品展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摄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