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网友晓晨(化名)入住内蒙古包头一酒店发现房间有摄像头,当她曝光此事并写下差评后,收到了一份民事起诉状。
去年在江苏连云港一酒店,住客在房间发现偷拍摄像头向酒店要说法时,酒店方称摄像头为住客所装。为此双方均报警。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酒店偷拍事件中,住客和酒店之间的“冲突”不断上演。
当住客开始购买防偷拍检测设备并笑言“住酒店自带帐篷”时,许多网友忍不住质疑:防偷拍怎么成了“受害者”的责任和义务。
酒店觉得己方也是“受害者”——在偷拍者难以确认的情况下,住客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合理?酒店担心声誉受损的心理,也让其频频陷入高额赔偿甚至被敲诈勒索的圈套。
双方“冲突”的根源,是无法就摄像头的来源和责任归属达成一致意见。“谁该为酒店偷拍摄像头负责”的话题多次引发讨论。
去年底,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规定,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研究院院长邓爱民认为,明确防偷拍责任意味着酒店、民宿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防范偷拍事件的发生,这将为住客提供更加安全、私密的住宿环境,增强住客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同时,明确责任有助于住客在遭受偷拍时能够及时维权,要求酒店、民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酒店、民宿如能切实履行防偷拍责任,将成为其提升品牌形象和竞争力的有力手段。
据晓晨讲述,今年8月份的一天,她与男友住进内蒙古包头一家酒店的套房。在自认为私密的空间中,两人只穿着简单的贴身衣物,直到意外发现空调管道上有一枚摄像头正对着大床。
“后来前厅经理不冷不热地让我们报警,警察确定是摄像头后带走调查。酒店沟通时提出给几张住房代金券。”晓晨拒绝就此和解。
她将自己的遭遇写在酒店的评论区,并打了一星评价。不久,她接到一份民事起诉状。
起诉的酒店员工认为,晓晨发表的差评以及附带的照片、视频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晓晨删除手机内拍摄的以及发表在酒店评论区的照片、视频,赔礼道歉,以及赔偿1万元损失等。
事发后的一个月,偷拍者仍未被找到,自己却成了被起诉的人。晓晨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在社交视频账号上:“自己的隐私被拍摄,内容去向不明,导致(我的)身心遭受极大伤害,精神压力巨大……这种情况下,自己反而被起诉。希望自己被偷拍的事情,能够被重视和解决。”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刘女士身上。2023年9月30日,她与两名同伴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江苏连云港旅游。10月2日下午,一行人住进赣榆区一家精品主题酒店。
刘女士回忆,当晚她在房间洗漱完毕准备睡觉时,突然接到住在另一房间同伴的电话,对方称在空调出风口里发现了摄像头。刘女士赶忙检查自己的房间,结果同样在空调出风口处发现一枚摄像头。
刘女士随即报警。她与同伴准备收拾行李离开酒店时,看到同一层另一间客房的一名男性客人还没有休息,于是跟对方说明了情况。得到其允许后,刘女士的同伴在该男性客人所居住的客房空调出风口内,再次发现了一枚摄像头。
酒店发现摄像头后,也报了警。酒店方称刘女士一行人是团伙作案,摄像头是刘女士他们安装,拒绝作出赔偿。
10月4日晚,在某视频平台上,一个与该酒店名称同名的账号发布视频,自称该酒店负责人的女子说,针对酒店有摄像头一事,他们已经报警,“我们不会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我们也不会纵容这种邪恶的风气在社会上发展,一定会跟这种团伙抗争到底。”
刘女士还发现,在一个名为“赣榆旅馆业交流群”的群里,有疑似涉事酒店的相关人员发布消息称,几个“山东诈骗团伙”在自己店里自导自演装摄像头,讹自己的钱,还将刘女士一行人的身份信息发布到群里。
10月6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通报该酒店发现摄像头事件称,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男,49岁,赣榆区人,无业)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不久后,涉事酒店停业整顿。
每发生一起酒店偷拍事件,都能引发人们对于隐私保护的担忧和讨论。此时,“入住酒店如何防偷拍”“住宿前一定要先检查这4个地方”“一招测出房内有没有偷拍摄像头”等网帖及视频迅速涌现,相关话题还登上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热搜榜。
电商平台上,销售防偷拍检测设备的商家也涌来大量的咨询者和购买者。一些商家表示,9月下旬以来,部分防偷拍检测设备的销量暴涨。
11月20日,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售卖防偷拍仪器的商家告诉记者,近两天,店内的一款带有探测偷拍摄像头功能的仪器销售量有明显上升。该款仪器于今年6月发售,至今累计销售量已超过25000台。
据该商家介绍,该产品第一代并不带有红外探测功能,今年6月份推出的第二代对此进行了升级,检测结果和操作难度相较镜头检测功能更加精准、方便。
在某电商平台上,一款带有“红外线信号探测功能”的防偷拍产品成交量也超过1万。部分购买此产品的买家称,该仪器小巧便于携带,灵敏度不错,买来检测偷拍摄像头,住酒店更安心。
记者从网上购得一款售价89元的摄像头探测器。该探测仪器具备“镜头探测”功能和“红外探测”功能。启用“镜头探测”的闪烁模式时,若检测到偷拍摄像头,可透过滤镜观察到一个红色反光点。此外,当记者开启“红外探测”功能,对针孔摄像头进行扫描,探测仪器随即响起警报。
公众入住酒店对客房进行防偷拍检查已成习惯的同时,对住宿体验及隐私安全的信任感,也逐渐走低。
有网友认为,“花钱住宿,居然还要提心吊胆地检查摄像头,防止自己的隐私被侵犯,真是讽刺。”
即便购买防偷拍检测设备,也存在漏检的情况。当网友把“住酒店自带帐篷”的笑言变为现实,也引发部分网友共鸣。
2019年6月20日,央视网微博发文称:“住酒店自带帐篷”是一句笑言,笑言里何尝不透着心酸?
该文明确提出:揪出摄像头是酒店的责任,不是消费者的。
在舆论漩涡中,酒店的日子也不好过。
10月中旬,一则《男子自导自演“被偷拍”敲诈民宿老板获刑》的新闻引发关注。该案中,男子李某随机选择民宿入住,然后在房间内安装预先购买的摄像头,以此向民宿老板索要赔偿。
这也勾起酒店从业者陈清(化名)的回忆。
5个多月前,一对情侣入住他在河北某地经营的一家酒店,进入客房不到三分钟,这对情侣找到酒店前台,称在空调出风口处发现了摄像头,要求赔偿5000元。
陈清提出报警处理。警方在酒店客房内取出一枚摄像头。
“是一块鼓包的电池,配上一个镜头,不具备拍摄功能。”陈清说。
在前述新闻中,男子李某在花盆里“发现”的摄像头经民警检查其内部没有存储卡,在查获时也并未接通电源。且李某在与民宿老板的交谈中,始终执着于索要赔偿,并不关心该摄像头是否摄录到了内容。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此前曾在网上多次购买类似的摄像头,且就在前一天,李某在其它地区民宿入住时,同样报警称在房间内发现了摄像头,并成功索要了1500元赔偿。
最终,李某承认这一切都是他自导自演,其目的就是要钱。
陈清并没有满足那对情侣的赔偿要求。之后此事被那对情侣在社交媒体上曝光,陈清酒店的订单量大为减少。
更多的酒店、民宿老板开始联系陈清寻求帮助。他们也称在自家酒店发现了摄像头,但事先并不知情。在偷拍者难以确认的情况下,住客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赔与不赔都很麻烦。
这也是陈清的烦恼。
陈清说,不排除有酒店或民宿私装摄像头,但对于他们正规经营的酒店来说,很冤枉。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酒店往往会陷入两难。
一方面,酒店明知摄像头不是自己装的,也无法确定是否为住客所装,如一味息事宁人可能会陷入高额赔偿甚至被敲诈勒索的圈套。
如酒店方拒不赔偿,也可能被住客发布差评或恶意中伤,最终影响酒店声誉和生意。
在陈清看来,不管出现何种结果,“我们都是受害者。”
查不清偷拍摄像头的来源,住客和酒店难免针锋相对。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酒店偷拍事件中,住客和酒店方都曾因为“谁该负责”“怎么赔偿”等问题产生过矛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研究院院长邓爱民认为,消费者认为酒店、民宿作为经营者,应当对客房内的安全负责,包括防止偷拍事件的发生。因此,当发现摄像头时,消费者会首先找到相关经营者并要求赔偿。另一方面,经营者认为摄像头并非他们安装,而是由第三方或不法分子所为。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可能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认为责任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这种责任归属的不明确性加剧了双方的冲突。与此同时,由于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往往难以就问题达成一致,从而激化了矛盾。”
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双方矛盾的产生与目前住宿行业对自检自查摄像头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邓爱民说,目前,住宿行业对于自检自查摄像头的具体流程、标准和方法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规定。这导致酒店、民宿在自检自查时缺乏具体的指导和依据,难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一中院一名法官表示,即便酒店事先不知情,对客房内的偷拍摄像头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酒店、民宿把防偷拍的责任转嫁给住客并不合理。”工信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说,要求酒店住客购买并随身携带防偷拍检测工具,明显不现实。
何延哲介绍,目前检测针孔摄像头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光学,比如红光检测,优点是设备便宜,几十元一个,但这个方法要求被检测房间足够昏暗。
使用网络扫描软件筛查可疑设备也是被提及较多的方法。“原理是扫描同一个网络下面的设备,不认识的为可疑设备。但这一类软件也会有漏报的可能,如果房间里的偷拍摄像头连接了其他房间的Wi-Fi,或者不使用Wi-Fi,就没办法检测到。”何延哲说,第三种方法是通过热成像检测偷拍摄像头,上手相对简单,不容易漏检。但此类设备费用相对较高,一台的售价可达到数百元至上千元。
何延哲认为,作为酒店、民宿的经营者,有义务集中采购专业的防偷拍设备,并在住客入住前,完成排查工作。
2023年12月27日,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1个月的意见征集。该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规定: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
邓爱民表示,该《规定》明确规定了酒店的防偷拍责任,可以促使酒店加强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清除潜在的偷拍设备,从而保障旅客的隐私和安全。
“该规定有一定的推广可能性。”邓爱民分析,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防偷拍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酒店可以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客房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偷拍设备。另一方面,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管和管理,推动旅馆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明确酒店的防偷拍责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和举措。
前述北京市一中院法官提示,作为摄像头偷拍事件的高发场所,酒店、民宿可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摄像头偷拍的常见形式、安装位置和识别方法,以及如何使用检测设备排查。员工要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此外,酒店也可尝试与公安机关、旅游监管部门等单位合作,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指导,合力消除隐患。
记者采访中发现,已有一些酒店、民宿将防偷拍纳入日常房间检查。在客人入住前和退房后,由员工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对客房内的重点位置,如电源插座、电视机、路由器、空调出风口及卫生间等进行摄像头排查。
从2018年起,唐欣(化名)就在自家经营的民宿里,张贴了防偷拍提示,并在提示旁边放置了检测仪器,供客人使用。与此同时,在客人入住前,房屋保洁会对客房提前排查一遍。
“我买了两种检测仪,保洁进屋录视频检测,如有发现,我直接报警,这种情况就知道是上一个客人安装的。”她说。
2021年,陈清也花费数百元从网上购入多款防偷拍设施。在旅客入住前,保洁和当天的值班经理都要对酒店客房重点部位进行摄像头排查,此后再由店长进行抽查。
11月20日,某电商平台一位商家告诉记者,近期有不少酒店、民宿从业者来采购防偷拍检测设备,“一次采购50台、100台的都有。”
除酒店、民宿外,一些旅游平台对于客房防偷拍也专门采取措施,或对消费者进行相关指引。
“去哪儿”APP平台会为预订酒店的客人提供一份详细的“酒店防偷拍指南”,包括自查方法及房间内需重点关注的隐藏位置等,客人在APP上预订好酒店后,订单页面会出现“防偷拍”提示,点开对照,就可进行自助排查。
民宿预订平台途家民宿也作出规定,房东在平台首次“上房”前,需签署商家服务协议,其中明确规定房屋内不得安装摄像头。“如果接到房间内有摄像头的住客反馈,平台会对涉事民宿进行下架处理。”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越来越多的酒店、民宿以及平台都行动起来,这让邓爱民相信,必将有助于提升酒店的行业形象和信誉。一个能够积极履行防偷拍责任的酒店,无疑会给旅客留下更加安全、可靠的印象,赢得旅客的信任和好评,进而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从而吸引更多的旅客选择入住。这不仅有利于酒店的长期发展,也有助于推动整个住宿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