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监管领域——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基础上的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剖析
2017年,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浙江省政府正式签署《共同推进浙江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在浙江建设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平台目标是在监管实践及执法实际的各类数据及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建模、不断修正迭代开发的模式,在上线过程中结合实际执法情况不断完善应用,进而做到“边实践总结,边优化完善”。2019年11月5日,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启动上线。以大数据为驱动,运用分布式采集和爬虫技术,多方位采集海量信息数据。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最新技术深度应用于市场监管前沿领域。此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使得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违法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提升网络市场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预控能力方面有了巨大的提升与进步。[2]
2021年2月26日,立足于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基础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上线了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
1.平台功能——六大类监测重点+五类行为监测
此系统在现有成熟的“网络禁限售”“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网络传销”“知识产权侵权”和“主体违规”六大类监测重点基础上,聚焦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及不正当行为,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五类行为实施监测。首期监测范围覆盖重点平台20余家,平台内经营者1万余家,重点品牌500余个,商品10万余个。
2. 数据比对模型研究以确定风险,区块链技术保障无法篡改
在底层逻辑上,大数据风险监测能力源于其在投射业务场景、深入剖析各类网络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的基础上,研发形成的数字化智能识别模型,通过与已建立的数据比对模型进行校对,判断风险。
该系统引入区块链技术,对执法过程中监测采集风险数据等进行实时在线保存,进而保障相关线索、证据等无法被篡改,进而做到可追溯、可证明、无法篡改。
3.页面可视化展示——线索交办数、企业整改数、消费示警数
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可以实时反映线索交办数、企业整改数、消费示警数等内容。“系统的目标不仅是优化平台经济监管执法的流程,还要聚焦服务企业和消费者,全方位推动平台经济良性发展。”[3]
(二)税务领域——金税四期及智能税务系统
1. 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风险特征库建模、验证及推广
2019年12月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成立,内设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管理处、云平台管理处、大数据管理一处、大数据管理二处和风险管理处。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指导全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机构。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云平台建设、相关业务需求和运行管理、相关系统应用和业务层面运维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税收数据,负责税收数据交换和共享;统筹开展全国性、综合性风险管理特征库和分析模型建设、验证和推广。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大数据稽查发现相关线索
某知名带货主播逃税案件即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大数据稽查发现,通过税政二股在系统内查询发现大额欠税疑团,随后通过多方监控收入来源,确定主播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政二股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与税务分局进行沟通,最终锁定。(具体参见往期文章:《经纪人被罚3227万元“网红主播”等高收入人群税务稽查趋势分析》)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已经实现对个税缴纳异常的分析预警,通过对行业平均营收纳税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一般而言,明显偏离行业整体数据特征的纳税主体、存在风险特征的企业自然人、行业头部企业、高收入人群均是税务部门大数据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即使相关数据未公示也可以从销售数据大致推导相关的销售额。
3.金税系统识别虚开风险特征功能已经落实
2020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为“金税四期决策智慧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金税四期及智能税务系统不局限于金税三期的税务方面,会更进一步地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的更全面的监控。与此同时,搭建了参与机构之间的高效信息互通和核对审查通道,使得各部委、央行和各银行等参与机构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相比于之前的税务稽查系统,智慧稽查功能升级,从违法企业发现、疑点线索分析、手法感知预警、业务数据互动、违法态势研判这5个方面进行项目建设,并且将建立5大智能分析系统:虚开增值税发票智能分析系统、骗取出口退税智能分析系统、偷逃税智能分析系统、重点行业涉税违法智能分析系统和主要税种涉税违法智能分析系统。
金税四期的推进将会更进一步的推进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的完善,使得“税费”业务在数据、业务和流程等方面全面数字化,为智能办税、智慧数字化监管构造良好基础。伴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进,虚开发票、买卖发票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将进一步受到监管和打击,也意味着“合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
大数据分析监测和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下,税务机关不仅通过税务方面掌握信息,还可以通过其他部门掌握纳税人大量的经济数据信息,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稽查范围更广,税务机关可以多维度的分析比对,同时多部门联合惩戒,使违法成本大幅增加。
(三)广告领域——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1.云技术加持为各级监管部门推送违法广告线索材料
2012年底,浙江省政府与原国家工商总局签订协议,将“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由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负责实施,并于2017年9月1日中心正式建成启用。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设立目标是依托“互联网”和“广告智慧监管”的理念,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打造一个多功能的现代化数字监测平台系统,实现对互联网广告的精准监测和智能分析,强化网络广告的数字化监管能力。
平台监测系统采用阿里云成熟技术,利用云计算技术实现计算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矩阵、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等)的快速部署和灵活组合,开展重点门户网站、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广告联盟、移动端App和自媒体号广告的监测检查,从而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互联网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相关证据。
2.广告监测中心发展动态及后续优化方向
2021年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3.0版平台试运行,该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完善,能够实现不同媒介广告监测的数据融通, “边建边用,边用边完善”的理念意味着该平台仍将将不断更新迭代。该平台以监测为手段,为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媒介单位提供日常监测服务,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并进行证据固定,并且根据监测结果对媒介单位进行信用评价排名。监测中心通过该平台积极探索“融媒一体”新型监测理念和技术手段,在数据标准上将传统媒体广告监测与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相统一,有效打通以往广告监测的“数据孤岛”。
“三比一讲”广告线索交办系统已经于2021年投入使用,该系统的功能包括案件线索录入、线索审核、线索交办、线索接收等,并且已经完善案件交办统计查询功能、线索退回功能、市级向下交办功能等智能模块,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广告线索的自动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