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叶麂、寿带等野生动物列入了新“三有”名录,而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名录。
“三有”名录的调整究竟有哪些考量?将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
2021年8月30日,黑龙江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民警将一头闯入闹市区的野猪击毙,消除安全隐患。图|澎湃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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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介绍,目前全国28个省份有野猪分布,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不仅如此,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情况。
金崑称,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便于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更加灵活地处理野猪致害问题。在野猪危害并不严重或者野猪天敌资源比较平衡的区域,仍然可以将野猪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发挥它的生态功能。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野猪不再受到保护、可以随意猎杀了?金崑表示,虽然对其实施的猎捕管理会有些变化,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猎获物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要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
金崑指出,名录调整后,野猪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通过以上措施,野猪种群并不会遭到毁灭性打击,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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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在野猪等物种被“除名”的同时,也有700多种野生动物被新增纳入。叶麂就是其中之一。
金崑介绍,叶麂是一种小型的鹿类,是1997年在缅甸被发现的一个新物种。2002年,我国西藏的藏南地区发现有叶麂分布,但我国原“三有”动物名录是2000年发布的,当时没有列入叶麂。目前,我国叶麂种群面临着一定的威胁,也还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此,此次调整将叶麂优先列入“三有”动物名录,符合生态优先的原则。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鸟类就有1028种。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介绍,色彩艳丽、头戴羽冠、尾羽修长的寿带,就是新增的一种鸟类。
张正旺介绍,寿带是一种中型食虫鸟,尾羽特别长。因为它食虫,对农林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维持整个生态系统平衡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
张正旺介绍,本次名录调整,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6种旋木雀的加入,就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科研需要等原则。
“旋木雀是森林里的鸟种,主要生活在森林地带,在树干上栖息,有很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对于陆生脊椎动物,应保尽保,对于无脊椎动物,有选择性地列入。因为无脊椎动物太多了,我们选一些生存受到明显威胁,社会公众也比较关注的类群和物种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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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旺介绍,野生动物保护,在国际上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等认定标准,而在国内也有着严格的保护体系。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保护物种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地方重点保护物种,还有国家“三有”动物名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次“三有”名录有130种鸟调升到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意味着它们生存状况更危险,需要更强有力的保护才能够拯救这些物种。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源自国家林草局官网)
张正旺表示,这次公布的新版“三有”名录是一次系统、全面的调整,保护范围大幅扩大,保护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在促进保护管理能力提升、自然生态保护和改善,提升野生动物科学研究水平、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维护行业发展和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都将发挥深远作用。
延伸阅读
“人猪大战”频频上演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观察者网”(ID:guanchacn),原文首发于2023年7月1日,原文有删减,原标题为《野猪正式调出'三有'名录!'人猪大战'频频上演…》,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近年来,关于野猪闯入人类生活区的新闻频频曝出。“野猪畅游南京玄武湖”、“野猪横渡黄山太平湖”等消息频频登上微博热搜,评论中不乏“二师兄”、“烤乳猪”之类的调侃。但对于不得不和野猪打交道的农民来说,这些事就不那么有趣了。
2020年10月,杭州一家店突然闯进一只野猪。
尤其是在2021年,发生了多起野猪伤人致死及捕杀野猪而引发的社会新闻,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21年5月,四川省理塘县上木拉乡增德村党支部书记土登相巴,在巡山值守途中遭遇野猪攻击,因伤势过重当场身亡,年仅45岁。
而四川正是野猪致害的重灾区。四川省林草局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我省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施,野猪栖息地扩大。在四川,野猪天敌少,繁殖能力极强,种群数量增长迅速,在局部区域超过了环境容量。
据多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组成的调查团队估计,四川全省野猪种群数量约82.10万只,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原高山峡谷区及盆周山地,甘孜、阿坝、雅安、绵阳、广元、达州、成都等10多个市州野猪种群密度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各地上报野猪致害7000-8000次,毁坏农作物等造成的损失约2.15亿元。2021年北川、理塘接连发生野猪伤人事件。
“一群野猪一晚能将村庄附近2-3亩的土豆全部损毁。”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介绍,野猪为杂食性动物,喜到种植土豆、玉米、红薯、油菜、稻谷等农作物的区域活动,吃完后还喜欢在地里打滚,经常导致农作物成片损毁。
2021年11月6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至诚镇元山子村,生态环境改善后野猪大量繁殖,林业部门聘请专业捕杀队捕猎野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此,国家林草局批复的《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县区组建猎捕队,在已得知的被野猪危害农田区域进行野猪猎捕。当年7月,四川在青川、朝天、北川、通江等4县区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主要试点内容包括组建猎捕队伍、开展科学猎捕活动。但效果一度并不乐观。
对于基层林业部门而言,最大的难题是办不到枪支配置手续和持枪证。聘请专业的狩猎队对大部分地方而言在经济上划不来,而且狩猎队人手有限也不可能独自完成猎捕目标。
2021年11月,绵阳市江油捕猎救助中心曾赴通江县猎捕野猪。两天半时间,捕杀野猪仅8头。“不是我们不行,而是野猪攻击性非常强。”就在猎捕过程中,一只刚从国外进口、价值高达6万元的猎犬不幸阵亡。“没有优秀猎犬,没有枪,就不要贸然出手……”
频繁出没的野猪对农作物造成了损失,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是否能私自借助工具随意捕杀?
几乎是与此同时,河南的一个案例再次提醒人们:不行。
2021年5月至7月,河南淅川县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7月28日,淅川县公安局仓房派出所民警在吴某夫妇家中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经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认定,上述野生动物为野猪。经查,淅川县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电网为禁用捕猎械具。
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2021年11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人兽矛盾”频繁出现的当下,如何与动物、尤其是与行为更不受控的野生动物和谐共生,仍需要不断探索。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王放此前对观察者网表示,“共生”需要大量的机制去推动。“我们不能只凭感情,只靠情怀去谈人类和野生动物共生。”
王放认为,要解决野猪的问题,首先需要补足数据,搞清楚究竟有多少野猪,它们分布的情况又是什么样的。紧急情况下,可由政府组织小规模狩猎队进行猎捕。从长远来看,重新引入野猪的捕食者,恢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才是根本的调控方案。同时,还要有更完善的政策去保障受损农民的利益。
王放提醒,对待野生动物,没有办法给出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案,管理方式会随着检测到的数据和情况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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