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
1.贫困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增加200元。
3.贫困学生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什么政策?
答: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补助。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档: 1500元、2000元、25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贫困学生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有哪些补助?
答: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新生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学习、生活费用。
5.贫困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至4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6.贫困学生在普通高校就读有什么政策?
答: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年8000至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硕士每年6000元、博士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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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
7.我省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是指什么?
答:我省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是指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四道程序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四道保障线”,将贫困患者住院个人缴费部分控制在10%以内。
8.居民基本医保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贫困人口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费)2017年为每人每年180元,2018年提高到210元,全额由财政补贴。在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可报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费用的80%;三级医院可报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
9.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可报费用超过10万元或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全省平均1.5万元)下降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封顶线25万元。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
10.贫困人口在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按年度人均不低于90元标准购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目录内90%;目录外75%,年度封顶线25万元。
11.贫困人口在医疗救助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
12.贫困人口有哪些重大疾病实施免费救治?
答:我省重大疾病免费救治主要有以下11大类: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对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免费救治。
13.对贫困人口提高了哪些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
答:我省提高了15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工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贫困患者在二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核报18%、个人负担2%;在三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7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70%,再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核报27%、个人负担3%。
14.贫困人口患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
答:我省将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至少达到27种,其中Ⅰ类7种,Ⅱ类20种。
Ⅰ类7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征;(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
Ⅱ类20种:(8)精神病;(9)血友病;(10)高血压病;(11)糖尿病;(12)结核病;(1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14)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15)慢性房颤;(16)心肌病(原发性);(17)慢性肝炎;(18)慢性支气管炎;(1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0)慢性支气管哮喘;(21)肝硬化;(22)慢性肾病;(23)脑卒中后遗症;(24)癫痫;(25)重症肌无力;(26)血吸虫病;(2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15.提高贫困人口慢性病治疗有哪些优惠措施?
答:一是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二是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基本医保和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报销不设起付线。三是提升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
社会保障扶贫
1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 2018年,我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55元。
17.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 2018年,我省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55元。
18.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 2018年,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350元。
19.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 2018年,我省社会散居孤儿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30元;集中供养孤儿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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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
20.“雨露计划”培训适用哪些人群?
答: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意愿参加职业学历教育、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职职业院校培训)和青壮年劳动力。
21.我省在“夏季整改”行动中如何落实“雨露计划”政策?
答:(1)对以往未落实中高职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按其参加培训时的“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落实补助政策,确保政策落实的欠账问题全面整改到位。(2)对建档立卡经“七清四严”程序清除的不符合条件贫困户,终止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3)对经动态调整识别新产生的建建档立卡贫困户,从识别之日起及时给予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4)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在脱贫攻坚期给予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22.“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如何做到减证便民?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减证便民”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无需证明、一次不跑、一个不漏”地享受政策。将原来由贫困户自愿申请程序转变为按照国家数据信息比对的中高职业教育结果,由学校或乡镇核实申报。贫困人口雨露计划政策补助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的贫困户家庭信息:2.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的中高职业院校比对信息;3.入户核实的院校毕业证书、继续学习学籍证明复印件;4.雨露计划政策补助公示信息材料:5.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信息资料等。
23.我省就业扶贫车间如何认定,有哪些补助?
答:就业扶贫车间是指企业或农村合作组织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车间、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车间,组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也可视同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车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吸纳不少于5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就业扶贫车间补助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4.贫困劳动力在就业扶贫方面有哪些政策补助?
答:我省贫困劳动力在就业扶贫方面主要有以下几 种补贴,补贴主要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和核实。(1)社保补贴:对招用农村贫困多劳动力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等社会服务类扶贫就业专岗用于安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3)交通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务工每人500元,省内跨县(市、区)务工每人300元,每年享受一次。(4) -次性求职补贴: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5) -次性创业补贴: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6)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和培训时间等内容在300元/人至3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其中创业培训(实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确定,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劳动力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220元/人。(8)生活费补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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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扶贫
25.交通部门在贫困村组组通水泥路建设方面有什么标准吗?
答:通村组公路建设一般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路基宽度一般不低于4.5米,通机动车道路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特殊路段可适当放宽要求。采用4.5米路基宽度(或3.5米路面宽度)时,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应不低于公路一Ⅱ级的要求,桥涵与路基同宽。在陡坡、急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同步规划建设安防设施,切实提高行车安全性。
26.村组道路建设有补助吗?若有,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有。通村组水泥路建设资金筹措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省市扶持、群众“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相结合。省、市补助标准按照全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即38个重点脱贫攻坚县(市、区)补助标准为省级补助10万元/公里,其他县(市、区)省级补助8万元/公里,全省269个深度贫困村省级补助15万/公里,设区市补助2万元/公里。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筹集解决。
27.村组道路建设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采取下发项目库方式,鼓励各地先实施,以“以奖代补”形式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在2019年底前完成的组组通水泥路建设项目,各县在完成建设经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抽查后,由省公路局组织抽查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经省公路局抽查符合要求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省交通运输厅将省级补助资金100%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额拨付至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8.目前交通部门在支持深度贫困村公路建设方面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省交通运输厅针对我省269个深度贫困村公路建设,专门制订了3条支持政策:(1)对已纳入《全省,组组通水泥路项目库(2018-2019年)内的深度贫困村组组通水泥路建泥路建设项目。按照每公里15万元给予省级补助资金。(2)对深度贫困村范围内的通村组水泥路上和其他有建设需求的新建桥梁以及农村公路上的隧道改造项目,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农村公路危桥省级补助标准给予支持。(3)对涉及深度贫困村的县道升级改造、通行政村窄路面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优先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有关标准安排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