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洪城路西二巷和北大街与泉中路交叉口设备已完成更新。
将对洪城路西二巷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和北大街与泉中路交叉口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行驶的交通违法采集监控设备重新启用。
公示期限为5天,2025年8月6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公示结束。公示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采集并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8月5日
助编:曹惠